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关于举办第三届辽宁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全省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省内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加强师生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中共辽宁省委网信办、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辽宁省教育厅决定联合举办第三届辽宁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全省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助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积极引导鼓励广大师生参与网络文化作品创作,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

二、活动主题

爱国·青春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中共辽宁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辽宁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辽宁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辽宁省易班发展中心)、省内有关高校、辽宁省网络安全保障工作联盟。

合作媒体:凤凰网辽宁、北斗融媒

 四、活动对象

第三届辽宁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面向省内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全省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活动面向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党务工作干部或从事相关领域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的专业教师。

 五、活动时间

 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10月31日

 六、作品征集及版权要求

1.第三届辽宁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包括网文、摄影作品、短视频、微电影、动漫、公益广告、音频、新媒体、校园歌曲、书法作品、绘画作品、校园演说家、学雷锋活动、网络安全技能大赛等14项活动。全省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征集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微作品、优秀工作案例等3类作品。所有作品须为2019年10月1日至提交截止日期间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

2.高校推荐的所有作品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严禁剽窃和抄袭。提交作品的著作权等相关事宜,由申报人或推荐单位负责。主办方与承办方拥有对参加推荐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出版的权利,但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加征集资格的权利。

七、其他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沟通,广泛动员,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网络文化活动滋养人心、凝聚力量的积极作用,弘扬和传递网络正能量。

2.辽宁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网站(辽宁大学生在线联盟)是本届网络文化节官方活动平台,各承办单位搭建承办活动的主题网站,省内高校师生根据各项活动工作方案和主题网站中规定的方式报送作品,参与活动。

3.作品创作要与“青春告白祖国”主题教育活动、“中国好网民”工程、“共抗疫情、爱国力行”主题教育活动、易班推广行动计划、学习雷锋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紧扣当前社会热点。

4.各项活动根据活动方案评选出若干优秀作品、作者及优秀单位,统一汇总形成网络文化节获奖名单,由主办单位予以表彰,并发放荣誉证书。

5.我省适时组织召开第三届辽宁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总结交流会,表彰获奖单位和个人,总结交流高校网络文化建设成果和经验,进一步推进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上传播工作。

6.我省将从选择同意“由教育厅推荐参加全国网络文化节或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同类活动”的作品中,择优以省教育厅推荐方式参加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

 

联系人:辽宁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辽宁省易班发展中心),石添元,联系电话:188****9093。

附件:1.第三届辽宁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工作方案

      2.全省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工作方案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    中共辽宁省委网信办

 

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      辽宁省教育厅

 

                            2020年8月26日

 

来源: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中共辽宁省委网信办、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辽宁省教育厅

   原新闻(通知)及附件下载链接:http://www.stuln.com/Info-157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