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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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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我省财经重点问题研究工作,聚焦辽宁振兴发展重点任务和财政领域亟待研究解决的难点问题,在充分征询各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2021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以下简称“科研基金”)立项选题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参考科研基金《项目指南》,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报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前两者与《2021年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由部门汇总后统一发至科研处邮箱

二、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不含两个)的申请。

三、课题论证需依据《项目指南》进行,充分围绕辽宁省情实际展开论证,并细化课题研究具体内容。课题名称不可更改。

、项目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分期拨款、专项使用、超支不补的办法,首次拨付为项目资助经费总数的50%,项目完成结项后拨付剩余50%。

、科研基金项目实行“双重管理”,即由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机构共同管理,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成果的时效性和应急性,立项课题项目需在915之前提交阶段性成果(包括主要情况问题、基本观点和初步的对策建议等);结项研究报告需在本年度11月底之前提交,具体结项材料请参阅《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成果评估指标体系(请登录网站www.dfczyj.com)。如不能按时提交结项报告,基金管理办公室有权对立项课题进行撤项处理。

七、申报日期截至61510:00    

相关表格也可地方财政研究网(www.dfczyj.com)或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下载。

联系人:秦锋祥

联系电话:0411-86208740(内线8042)

电子邮箱:keyanchu@luibe.edu.cn

    附件:1.2021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指南

          2.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

          3.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2021年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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