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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荐文旅融合发展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各部门:

为促进我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专家的研究、咨询、评审和指导作用,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特决定成立辽宁文旅融合发展专家库。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方向

接受委托承担文旅领域科研项目、课题项目、信息化项目及各种相关活动的评审、检查、评估、验收等工作,服务文物保护、文旅资源开发、产业发展,推动文化、文物和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推进文旅科技创新发展、艺术科研、课题研究、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促进文旅行业信息化、标准化、装备技术提升与管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等活动。

二、推荐范围

文旅融合发展专家库成员面向社会公开推荐,主要从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党政机关、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中产生。研究方向为文化艺术、旅游、文博、信息化等方面的相关领域(详见附件1)。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坚持原则,学风端正,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2.具有较高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其中来自企业的专家成员,应熟悉文旅行业政策,了解行业发展和科技创新,一般应具有参与相关行业企业标准建设的工作经验,或参与组织过全国或省市范围大型活动并在其中承担主要工作,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实操能力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3.拟推荐专家成员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具备较强组织沟通能力,能够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近三年内,原则上参加过市级或院校级以上学术活动,或主持过省级以上课题研究,取得相关研究成果。

4.文物保护和考古专家成员须具备相应专业条件(详见附件2)。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优先入选

1.长江学者;

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3."兴辽英才计划”领军人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文化和旅游部优秀专家,文化和旅游部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

4.全国青少年艺术专业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文化艺术类赛项和旅游类赛项获一等奖的院校人员;

5.入选文旅部各类示范性项目(基地、示范区、智库联系点、重点实验室等)的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人员;

6.获全国优秀文物维修工程、全国优秀古迹遗址保护项目、田野考古优秀工地奖、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奖的项目负责人员。

四、推荐办法

专家成员人选,个人自荐人选,由学校审核上报。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厅视推荐成员的具体情况审核入库。专家库成员原则上每3年更新一次,每年度进行微调,吸收优秀成员加入,对弄虚作假、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取消其成员资格。专家库成员实行差额产生,择优遴选。

    五、资料报送

纸质版材料:拟推荐的专家成员均需填写《辽宁省文旅融合发展专家库成员推荐表》一式一份。

电子版材料:《推荐表》《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发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luibe.edu.cn。

推荐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2711:00。

联系人:秦锋祥   0411-86208740(8042)

附件:

1.辽宁省文旅融合发展专家成员研究方向

2.文物保护和考古专家成员具体条件

3.辽宁省文旅融合发展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4.辽宁省文旅融合发展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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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7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