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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

各部门

  按照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切实落实《辽宁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着眼于扶持和培育一批优秀科研创新群体,为我省新一轮振兴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我厅决定组织2016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6日10:00

二、申报范围

    1. 创新团队须依托科技平台。科技平台包括省教育厅及以上级别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高校—企业研究院。

2. 鼓励高校牵头,在实施“千名专家进千家企业”及组建校企协同创新联盟活动中,与科研院所、企业围绕同一技术领域或研发方向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群体联合申报。

3.2016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仅限理工类项目团队申报。

     三、申报条件

    1. 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要符合国家和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围绕世界、国家和我省科学技术重点领域或科研前沿热点问题开展研究。

    2. 创新团队的学术水平在高等学校同行中具有明显优势,取得同行公认、国内领先的重大创新性成果,具备冲击国家级科技奖励的实力,在反哺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成效显著。

    3. 创新团队的带头人须是科技平台的负责人或方向带头人,品德高尚,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获得重大科研成果,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带头人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一般应在本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

    4. 创新团队人数一般应在10人以上,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

    5. 优先资助下列团队:已经并在后续研究中能继续为我省产业升级壮大转移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带头人成功实现新老交替;多学科交叉组建。

    6. 创新团队带头人不得兼报本年度辽宁省高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除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外,校级领导不得担任创新团队带头人。

    7. “十二五”期间获批的创新团队不再申报。

    四、资助方式与标准

    1. 创新团队计划资助经费以科研项目形式一次性下拨。

    2. 省教育厅资助50万元。学校按1:1经费配套。

五、申报材料

1.《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申请书》(附件1)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份,电子版一式一份。要求《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合订一册,双面打印,不超过80个页码,佐证材料电子版按装订顺序制成PDF格式文件。

    2.《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一式一份。

3.由部门负责所有申报材料的核实和初步形式审查,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和规范。

电子版材料分别以“姓名-申请书”、“姓名-佐证材料”、“部门-汇总表”命名,发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8042@126.com。

   

附件:

1.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申请书

    2.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

附件打包下载:附件下载

           

                          科研处

                     2016年10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