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辽宁省2015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为做好今年的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现做如下通知:
一、具体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日、2日8:30-15:30;
2.报名地点:北楼配楼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3.招生对象:我校应、往届专科毕业生,退役士兵;
4.携带证件:应届专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报名,往届专科毕业生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退役士兵报名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生证、入伍通知书、退役士兵证报名;
5.收费标准:报名费150元/人;
6.全省统考科目:外语、计算机试卷满分各为150分;专业综合课考试满分为300分(理论测试20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总分满分为600分;
7.省招考委按外语、计算机两科成绩划定录取资格分数线。对达到我省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各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专升本工作时间推进表
时间 工作内容
4月1日8:30—15:30 报名、领取材料、上报信息表
4月2日8:30—15:30 照相、核对报名信息
4月28日8:30—15:30 发放考生准考证
5月9日 考 试
5月25日 168信息台查询考生成绩
6月10日—20日 168信息台查询考生录取结果
三、报名时注意事项
1.报名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表进行,不得延迟;
2.使用黑色碳素笔;楷书填写,字迹工整;
3.在报名信息表右上方填写毕业专业、学号、本人联系电话、户籍所在省份;
4.毕业类别:高职(代码:2);
5.毕业学校:九州官方网站-九州(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代码020113);
6.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填写家庭住址或父母单位;
7.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所填报的本科专业必须与所学的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在选择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填报志愿时,要根据考生所学专业和课程,对照招生学校的专业及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要求(见附件1)对口报考。每个考生可填报两个志愿,一个第一志愿,一个参考志愿,参考志愿所填的专业必须与第一志愿所填的专业及加试的综合课一致。
8.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由省教育厅单列招生计划,参加我省2015年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考试,省招考办按照辽宁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审核名单,单独录取。退役士兵4月7日至10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入伍通知书、退役士兵证、获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省辖市级安置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资格审核证明信》或毕业学校出具的《辽宁省退役大学生资格审核登记表》到辽宁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601室,联系人:蒋璐璐,电话:024—26901981)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进行办理。
9.考生到所报考的本科院校(第一志愿)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统考科目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课考试。
四、考试时间安排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5月9日 9:00----11:00 外语、学校体育学
14:00----16:00 计算机
5月10日 9:00----11:30 专业综合课(理论)
5月10日 下午、5月11日全天 职业技能测试
五、联系电话:0411-862089933、86208758
附:
1.《2015年辽宁省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学校、专业、计划及综合课考试科目一览表》
2.《辽宁省2015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代码对照表》
3.《2015年辽宁省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本科继续学习共同课考试大纲》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5年3月17日
2015年辽宁省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学校、专业、计划及综合课考试科目一览表辽宁省2015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代码对照表2015年辽宁省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本科继续学习共同课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