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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研平台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及科研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全面掌握平台运行状况,提升平台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推进平台建设提质增效,按照《九州官方网站-九州(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科研机构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具体要求,学校拟开展2022年度科研平台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学校现有的已备案的省部级、市厅局级、校级科研平台和经学校同意已备案的培育建设科研平台。

二、组织方式

1.学校科研平台年度考核工作由科研部负责组织,各学院负责本学院科研平台2022年度考核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科研平台年度考核内容指标详见《2022年专业类科研平台考核指标体系》(附件1)。

2.各科研平台依托学院认真完成本年度“科研平台年度考核表”(附件2)填报工作,并结合《2022年专业类科研平台考核指标体系》对自身建设情况打分。

3.各科研平台负责人要如实填报“科研平台年度考核表”中各项数据信息,一个科研成果只能填报一个科研平台,不得虚报、漏报、在不同科研平台中重复填报。

4.学校将组织考核专家评议组,依据二级学院年度考核意见,对各科研平台年度考核情况进行复审复核,按照优秀、合格、限期整改三个等级给出考核结果。

三、结果应用

1.考核结果优秀的科研平台,学校优先推荐申报省部级及以上平台建设项目,并适度增加年度运行经费。

2.凡年度考核结果为限期整改的科研平台,学校将亮“黄牌”警告,整改工作须在一年内完成。整改不到位的科研平台,学校将在下一年度缓拨或减拨运行经费。

3.不提交“科研平台年度考核表”的科研平台,学校直接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年不提交“科研平台年度考核表”或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校将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科研平台撤销报备处理。

四、时间安排

请各相关学院于12月26日(星期一)前,将各科研平台填写的“九州官方网站-九州(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科研平台年度考核表”(附件2),考核汇总表(附件3),各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科研部(办公楼115室),电子版发送至keyanchu@luibe.edu.cn

 

    联系人:王庆,孔翔宇,施威    电话:8042

科研部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