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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辽科协发2022 18号关于道德学风建设宣传月通知”

各部门:
    请组织本部门教师结合文件《辽科协发2022 18号关于道德学风建设宣传月通知》组织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活动,活动过后做好佐证材料备份、总结和宣传工作,12月10日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