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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管理学院首届“我爱大连·爱在大连 ”大学生原创文学大赛的通知

管理学院各在校生:

为活跃和繁荣校园文学,引领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担当重任,勇毅前行,结合学院发展与专业背景,用文采涵养家国情怀,用文字描绘天辽地宁,用诗语讲述山水大连,用真情叙述美好未来,用独特视角和所学所感提升城市影响力,落实《关于九州官方网站-九州(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举办首届大学生“我爱大连·爱在大连”原创文学大赛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学院团总支举办管理学院首届“我爱大连·爱在大连”大学生原创文学大赛。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稿对象

管理学院全体在校生

二、征稿时间

2024410日至531

三、投稿要求

1.本次大赛征稿体裁为短篇小说、诗歌(古体诗)、散文、散文诗、纪实文学等5类。每位作者最多可投2类体裁的比赛作品。

2.作品须以“我爱大连·爱在大连”为主题,内容积极健康,结构完整,语言优美,文笔流畅,立意新颖,感情真挚。诗歌要求30行以内的短诗,不超过5首(可以投组诗);散文诗总字数不超过1000字,不超过5章(可以投组章);散文、小说、纪实文学单篇字数不超过3000字,每类体裁不超过2篇。不符合主题和有关要求的作品不予评阅。

3.作者必须以真实姓名参赛。作品要求原创,杜绝抄袭。作者文责自负,若涉嫌侵权,经查实则取消参赛资格。

4.作品须提交电子版稿件,不接受纸质投稿。在校生将作品提交辅导员即可,辅导员进一步汇总提交至学院。学生稿件的电子文件名称应标明“姓名++体裁++题目”。

5.所有作品均以Word文件形式发送,个人信息附在正文后,主要包含作者真实姓名、学校、学院、专业、联系电话、微信号等。

6.稿件字体和格式要求:标题采用宋体小四号加黑,内容文字采用宋体五号,标题与正文空一行,篇、首、章之间空2行,诗歌应设为左对齐格式。

四、奖项设置

经学院审核评定的优秀作品可参与评奖,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颁发获奖证书与奖品。其中一等奖与二等奖作品将进一步推荐参与学校以及大连市级评选,有机会在报刊和新闻媒体上发表。


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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